隆华科技:关于隆华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隆华科技资讯
2024-07-23 18: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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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华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7 年 7 月 29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高性能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隆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隆华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即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暂停转股。

根据相关规定,“隆华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4年 7 月 24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隆华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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