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雅本化学资讯
2020-09-09 1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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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10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0-085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05号)。因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70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9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住所: 江苏省太仓
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东方东路 18 号。

蔡彤,男,1970 年 11 月出生,时任雅本化学董事长、总经理, 香港特别行
政区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 H10******00。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王卓颖,女,1976 年 3 月出生,时任雅本化学董事、董事会秘书,住址:
上海市长宁区******。

王博,男,1968 年 2 月出生,时任雅本化学董事,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雅本化学子公司)总经理,住址:上海市卢湾区******。
依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雅本化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雅本化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2020 年 2 月 3 日、2 月 4 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

2 月 5 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02 号),要
求雅本化学对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销售金额、收入占比、产量和客户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公告。雅本化学《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2 月 6 日在深交所官网公开。

2 月 7 日,雅本化学披露《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其中称“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创业板关注函[2020 ]第 102 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在
接到关注函的第一时间组织部门进行回复,并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早间在深交所

2 月 14 日,按照深交所要求,《关注函回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上公告。

二、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

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回复、《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关注函回复》披露朴颐
化学 2017 年至 2019 年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059.18 万元、
5,296.34 万元和 3,193.76 万元,销量分别为 44 吨、70 吨、47 吨,产能均为
80 吨/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55%、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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