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综上,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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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军 严 嘉 饶艳超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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