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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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军 严 嘉 饶艳超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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