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精锻科技资讯
2018-05-22 1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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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8日

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5,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30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30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4 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

2 01*****526 夏汉关

3 01*****960 黄静

4 01*****917 朱正斌

5 01*****535 周稳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年5月22日至登记日: 2018年5月2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 咨询联系人:田海燕

咨询电话:0523-80512699 传真电话:0523-805120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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