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常山药业资讯
2018-09-21 1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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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2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8-54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山药业”)于2018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冀证调查字2018023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临时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018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18〕1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研发、生产、销售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这次事件被暂停上市。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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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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