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事实供大家举报维权:一,高会霞是无可否认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必须提前公告。二,公司出示的减持公告为虚假陈述,高会霞减持不是集合竞价减持,而是盘中清仓式减持,当日股价暴跌7%以上,己造成股票大幅波动,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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