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
1、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结构与发放
第三条 董事薪酬
1、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董事长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年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奖励
董事长 60~75 30~40
及副董事长
2、如果公司董事存在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则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得重复计算;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位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位领取薪酬;不担任管理职位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 万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除此
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4、董事长、副董事长基本薪酬按月平均折算(基本薪酬/12)发放,经营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进行考核,核算实际绩效奖励,年度审计结束后发放。
5、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绩效奖励的 50%与净利润指标挂钩,如果当年度净利润为负,则该部分绩效奖励为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6、当年度净利润超过 5,000 万元,且当年净利润较上年度或前年度增长,则再各增加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当年净利润增长部分 1.5%的绩效奖励。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年
职位 基本薪酬 绩效奖励
总裁 60~75 30~40
副总裁、财务总监、 40~60 20~30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2、基本薪酬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部分,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折算(基本薪酬/12)发放。
3、绩效奖励是高级管理人员的浮动薪酬部分,与公司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挂钩;年度考核,年度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 一人兼多职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得重复计算。
第六条 年度内发生职位变动的,则自职务变动生效之日起,根据新的任职
情况,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得重复计算。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考核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主要考核公司净利润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分
管业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权重占比分别为:
职位 净利润增长指标 个人分管业务工作目标
总裁 50% 50%
副总裁、财务总监、 40% 60%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第八条 公司净利润指标考核
当年度净利润为负,该项按零计算。
第九条 当年度净利润超过 5,000 万元,且当年净利润较上年度或前年度增
长,则再增加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净利润增长部分一定比例的绩效奖励,根据岗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性质增加绩效奖励比例如下:
1、总裁:增长部分净利润的 1.5%。
2、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增长部分净利润 1.2%。
第十条 个人分管业务年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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