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6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
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
15日下午15:00—2018年7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军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9#楼302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299,287,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9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28,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28,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人数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28,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99,287,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回购股份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299,287,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99,287,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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