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金信诺资讯
2018-04-23 21:35:18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金概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关于投资基金拟向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参与合作的投资基金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天津)”)的全资子公司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深圳)”)业务的快速发展,金诺(天津)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认购深圳市架桥富凯八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劣后级份额。该投资基金计划募集总额人民币约6亿元,将全部投资金诺(深圳)的股权,用于金诺(深圳)增资。投资基金份额分为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两者份额配比不超过2:1,其中金诺(天津)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认购劣后级份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国信证券鹏城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认购优先级份额。同时,金诺(天津)与投资基金签署《远期收购协议》,投资基金存续期届满后,金诺(天津)将回购投资基金所持有金诺(深圳)的股权,投资基金以金诺(天津)支付的回购价款将就优先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收益进行分配。公司对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收益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关于投资基金拟向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参与合作的投资基金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2017年0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公司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增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投资基金的首期出资款1.8亿已经出资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06月1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3973号验资报告。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



二、进展情况



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深圳市架桥富凯八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深圳市架桥富凯八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讨论一致,形成如下决定并通知各合伙人:1、合伙人深圳市架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为0.06万元,已实缴0.018万元,剩余0.042万元待实缴出资免于出资;合伙人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为20000万元,已实缴6000万元,剩余14000万元待实缴出资免于出资;合伙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为40000万元,已实缴12000万元,剩余28000万元待实缴出资免于出资。



以上实缴出资调整完成后,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实缴出资情况确认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姓名/名称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人民币万元)



深圳市架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018 0.000100 普通合伙人



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000 33.333300 有限合伙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66.6666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8000.018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同意以上决策,一致同意后续按照《深圳市架桥富凯八 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深圳市架桥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