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开普资讯
2024-04-25 23: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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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05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开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分别为杨维国先生、华梦阳先生、李玉玲女士、陈亮先生、 王振华先生、朱永明先生、司志刚先生,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 张建英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赵泓越女士(曾用名:赵璇)、副总经理焦 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鑫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度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竞争能力等情况,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1、概述” 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王振华先生、朱永明先生、司志刚先生、刘汴生先生(已离任)、 金香爱女士(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度
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情况、逐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果,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 年度)》(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383号)。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 年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通过该议案。

5、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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