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双鹏)
天玑科技资讯
2024-04-24 21:02: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作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按规定出席了任期内应当出席的3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3年8月28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8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重大经营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参加了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积极参与公司薪酬方案的审议,监督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
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