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一下
凤城洛神
2023-12-10 13:42:23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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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院在执行股权时需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是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如果其他股东不购买的,法院可以拍卖、变卖处理。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权,法院可以直接拍卖,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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