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4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各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须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24-033),现对上述公告内容中的“预计财务资助情况之(4)”及财务资助对象(明细附件)进行补充,补充后具体内容如下(补充部分见斜体加粗字体):
一、预计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具体公司明细见附件):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拟提供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其出资比例详见附件。公司要求对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同等条件、按出资比例向该控股子公司相应提供财务
资助。
公司将确保任一时点的实际资助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财务资助额度:截至2023年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为17,995.61万元,2024年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20,000万元,
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为11.51%,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21%。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资助额度 是
截至 2023 年
财务资 财务资助方持 2024 年拟提供 占上市公司最 否
被财务资助方 末财务资助
助方 股比例 财务资助额度 近一期净资产 关
余额
比例 联
公司及合并报
公司及 资产负债率低于
表范围内控股 500.00 1,500.00 0.86% 否
合并报 70%的子公司
子公司
表范围
资产负债率为 70% 公司及合并报
内子公
以上(含)的子公 表范围内控股 17,495.61 18,500.00 1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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