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飞力达资讯
2024-04-22 16: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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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3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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