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
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
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
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
数。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
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