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方直科技资讯
2024-03-25 17: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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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下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木愚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内控环境、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流程等业务流程层面内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具体如下:

1、公司治理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组成,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共同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行使经营决策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部具体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内部按照职责分别行使各专项职能。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通过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运转。

2、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

本公司根据目前的业务结构建立相应职能部门,形成了由研发中心、资源中心、营销中心、生产物流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审计部、商务部及产品中心组成的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公司聘请了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将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重大合同或重要事项均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审查,对保障公司合法经营以及风险控制发挥重大效用。

3、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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