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6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69,850.20万元(含69,850.2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66,803.46万元(含66,803.46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项不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对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18年6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19年1月1日全部转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
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6,803.46万元(含),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2018年2月28日公告的业绩快报,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28,738,594.99元,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296,224,925.19元。假设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7年持平,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8年持平(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
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018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8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2019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实施金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如有)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6、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6.66元/股(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18
年3月1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18年3月16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
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8、未考虑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且不考虑股权激励事项对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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