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洲明科技资讯
2018-03-16 20:49:0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3-16

股票代码:300232 股票简称:洲明科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luminGroupCo.,Ltd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112号A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零一八年三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发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



一、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



(一)LED显示市场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随着LED显示技术的提升、成本的下降、及产品的成熟,LED显示产业发



展较为迅猛。根据OFWeek半导体照明网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LED显示屏的



市场规模为160亿美元,预计在2020年,全球LED显示屏的市场规模将达到



310亿美元,增长空间巨大。近年来,国内LED显示市场同样保持了良好的发



展态势,整体市场规模稳步提升。2016年度,我国LED显示应用市场规模约548



亿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29%。



(二)多项政策支持,引导LED照明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2016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



报告提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城镇化率的提升直接拉动城市照明需求的增加,并带动照明产品的消费升级。另一方面,国家对节能减排的重视,推动了LED照明产业的发展。随着近年来LED技术的进步,LED照明产品的成本持续下降,极大地促进了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



政府将LED照明产业作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继出台多



项政策,引导LED照明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17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



委员会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改环资



[2017]1363号),规划提出要以需求为牵引,着力提升LED照明产品的市场份额,



推动绿色照明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各地新建城市道路照明优先采用LED照明产



品。2020年城市公共照明及交通领域要推广1,500万盏LED路灯/隧道灯,城市



道路照明应用市场占有率超过50%。到2020年,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产值要达



到10,000亿元,LED功能性照明产值要达到5,400亿元,LED功能性照明年节



电量要达到3,400亿度。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LED照明产业开辟了广阔的



市场空间。



(三)行业政策支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在照明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扩大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简称EMC)作为节能服务的一种主流模式,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十二五”期间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0年的287.51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039.5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9.31%1。未来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节能领域的应用将会进一步扩大。2016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节能服务产业,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健全效益分享型机制,推广能源费用托管、节能量保证、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满足用能单位个性化需要。



(四)持续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成为行业竞争关键点



随着LED显示行业不断发展和LED显示技术不断进步,LED显示行业新技



术、新工艺的创新和应用日益深化,对产品方案的设计能力、拼接间距、抗电磁干扰能力、工艺及使用的稳定性及视觉的舒适性等要求不断提高。可见,LED显示行业市场对技术升级的要求越来越高,进而对公司研发的整体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种背景下,持续提升自身技术研发能力成为行业竞争的关键点。



二、本次发行实施的必要性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大力发展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2015年公司正式确立了“产业+互联网+金融,打造SMART智慧洲明”发



展战略。在LED照明领域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