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胡艳女士提交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书》,胡艳女士计划于2018年1月4日—2018年3月3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18,819股(占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胡艳 财务总监 375,275 0.0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3月8日解除全额解锁;
3、减持期间:2017年1月4日—2018年3月31日(窗口期除外);
4、减持数量及比例:
减持计划
姓名 公司职务
最高减持数量(股) 最高减持比例
胡艳 财务总监 18,819 0.0029%
备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计划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胡艳女士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胡艳女士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胡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其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胡艳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胡艳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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