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8
证券代码: 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7-14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洺锋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
二、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在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认购资金缴纳过程中,
原激励对象中有 5 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合计10,000股,因此,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的人数由110人调整为105人,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380万股调
整为379万股。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0)。
关联董事陆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洲明”)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惠州洲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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