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黄镇茂先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表决审议相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勤勉尽责的履行了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41,208,250.85元,扣除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20,825.08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329,976,017.08元,扣除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16,336,342.43元(不包括股份回购)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50,727,100.42元。
以2024年4月18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087,742,795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1,094,089,47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6,346,6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54,387,139.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完成期间,如果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证监会相关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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