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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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 15: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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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华小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经选举,与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华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既遵循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又兼顾了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
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十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于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项目贷款敞口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资金借贷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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