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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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8: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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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郝振平)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五次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组织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定期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情况,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任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在任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3、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绩效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绩效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查阅公司相关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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