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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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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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优化成本核算方式,公司引入了 SAP
软件系统并于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启用,将部分存货发出计价方式由月末一次
加权平均法转变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的是“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执行;部分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1、公司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开始执行解释 17 号。

2、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将公司部分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
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五)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因公司实施上线 SAP 系统,将公司部分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由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确定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故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施上线 SAP 系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正及时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施上线 SAP 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会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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