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富瑞特装资讯
2024-04-15 19: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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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特装”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富瑞特装《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或“本核查意见”)。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包括:

1.1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2 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富瑞深冷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特安捷(江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富瑞特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新能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富瑞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1.3 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富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陕西泓澄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港富瑞阀门有限公司、江苏富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张家港百事得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富瑞氢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张家港瑞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区域包括:

2.1 公司治理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

2.2 业务流程层面,包括:资金活动、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
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对外担保管理、薪酬与福利、费用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2.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重大投资基建
工程建设。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是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制订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细则》等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a、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b、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B、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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