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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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1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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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2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年12月)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现第十二条

无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原第二十二条 现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原第二十三条 现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现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原第二十四条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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