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1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确认及考核。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协助本方案的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和发放
第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年度薪酬 = 标准年薪 奖励年薪
标准年薪 = 基本年薪 业绩年薪 管理绩效年薪
基本年薪、业绩年薪和管理绩效年薪在标准年薪中的占比分别为65%、25%、
10%。
第二条 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是年薪中的固定部分,参考市场同
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任职年限等因素确定,按月分摊发放。
第三条 业绩年薪、管理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属于不固定薪酬,是主要与公
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的年度浮动薪酬,依据各自的考核规则进行考核兑现。
第四章 年薪考核及实施
第一条 年薪考核兑现规定:
1、业绩年薪
(1)考核项目
年度业绩指标:公司以战略目标为依据,提报销售收入、净利润、货款回收率、现金净流量等指标项的目标建议值,经公司董事会审查通过后,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
(2)考核计分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业绩考核项目计分原则进行核算。
(3)考核兑现
业绩年薪=标准年薪25%业绩指标考核得分/100
2、管理绩效年薪
(1)考核项目
组织运营绩效考核指标,占标准年薪比重为5%。
职责清单落实考核指标,占标准年薪比重为5%。
(2)考核计分办法
组织运营绩效考核指标按照公司《组织营运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
职责清单落实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200分封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
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按下列标准提出考核评分意见:
考核信息 考核标准
能够按照职责清单落实要求,且完成情况很好。 每项加5分
能够按照职责清单落实要求,或者虽有差距,但经提醒后能及时改正。不加分也不减分
未按照职责清单落实要求,且提醒后未改正。 每出现一次扣减2分
未按照职责清单落实要求,且2次提醒后仍拒不改正的。 每出现一次扣减5分
(2)考核兑现
管理绩效年薪=标准年薪(组织运营绩效得分 职责清单落实考核得分5%)/100
3、奖励年薪
(1)考核项目
挑战业绩指标:设置业绩挑战指标,目标值结合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