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银禧科技资讯
2024-02-22 2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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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3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8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魏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魏龙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魏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魏龙先生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魏龙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魏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历。2002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完全基于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议案的表决权:



(一)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1:《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被征集人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表决权确权日:2024 年 3 月 13 日。



2、征集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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