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银禧科技资讯
2024-02-22 2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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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3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证券代码:30022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银禧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起 60 日内,公司进行权益的首次授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7,455.7935 万股的 2.7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3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1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2%;预留 259.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8%。


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除谭文钊先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外,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银禧科技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15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3,8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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