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8-04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关联方镇江恒信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需求:
2018年7月9日,谭荣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000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8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18年7月16日,谭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800万股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1)谭荣生先生共持有公司199,930,3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0%;其中本次质押的2,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谭荣生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04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22%,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2)谭伟先生共持有公司154,836,6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6%;其中本次质押的3,8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4.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54%,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合计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17,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除上述质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