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9
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8-256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福地业绩补偿款回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乐福地业绩补偿款情况
1、乐福地业绩补偿承诺及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山药机”)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福地”)原股东刘华山等25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乐福地原股东”)签署的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如下:交易对方承诺乐福地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年不低于3,800万元、2016年不低于5,000万元、2017年不低于6,000万元。如乐福地实际净利润数在补偿期间内未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将对千山药机进行利润补偿。
2017年5月17日,乐福地原控股股东刘华山先生出具《承诺函》。刘华山先生承诺,若乐福地2017年度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交易对方在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要求向本公司进行利润补偿的基础上,刘华山将先行向本公司追加支付按照该等利润补偿金额的20%计算的补偿款,事后刘华山再按照乐福地原股权结构向其他交易对方追偿。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01700013号《关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定湖南乐福地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93.04万元,业绩承诺数为6,000万元,与业绩承诺差异-8,593.04万元。
乐福地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的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总金额为387,516,045.60元。
二、业绩补偿款回收进展情况
乐福地业绩补偿款回收进展情况如下:
1、刘华山承诺:本人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将以追偿其本人的债权偿还业绩补偿款,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目前,刘华山及王敏欠业绩补偿款18,740.89万元,刘华山以其所持有的1.96亿元的债权作为还款保障,其中8,100万元欠款已提供相应的技术作为质押,另1.15亿元已出具还款方案,正在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担保手续,刘华山拟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5,75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4,890.89万元。
2、邓铁山、刘兰、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14人签署了《关于履行乐福地业绩补偿的具体措施承诺》:承诺将以现金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30%,未偿还部分,以股票作抵押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质押手续,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上述14人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合计2,154.49万元,目前,公司已收到上述14人应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款2,154.49万元,上述14人应付的业绩补偿款已全部偿还完毕。
3、公司对未承诺偿还业绩补偿款的乐福地原股东新疆海捷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9名股东提起诉讼,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函((2018)湘01民初6598号),将通过法律手段使补偿款的债权得到保障。未作承诺的原乐福地股东总计债权17,856.22万元,目前律师正在对上述未作承诺偿还业绩补偿款的原乐福地股东提起诉讼,目前律师已通过法院查封到部分财产,律师查封起诉股东财产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通过法律手段将获得部分或全部债权清偿。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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