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8-243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5:00至2018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9号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数108,586,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1,434,920股的30.0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股份数108,393,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19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份2,98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祥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8,586,875股。同意108,45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83,100股的95.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刘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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