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8-244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一股份被司法划转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山药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现将公司本次涉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中披露了原告胡菲诉被告千山药机、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刘祥华、邓铁山、王国华借贷纠纷一案的诉讼情况。
二、公司一致行动人之一股份被司法划转情况暨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涉及与胡菲借贷纠纷一案的一致行动人王国华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司法划转了王国华持有的股票,王国华被司法转出千山药机股票5,5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国华此次司法划转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华等8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24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9%。此次司法划转后王国华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此次司法划转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华等八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74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7%。
刘祥华、邓铁山此次被司法划转股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院(2018)粤0304执2486号《限期履行通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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