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药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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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4 1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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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2-05

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6-014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5:00至2016年2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9号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4人,代表股份数140,297,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1,434,920股的38.8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7名,代表股份数138,779,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数1,518,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祥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刘祥华、刘燕、邓铁山、钟波、王国华、黄盛秋、彭勋德、郑国胜为关联股东,共持116,307,202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990,747股。同意22,85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反对1,132,6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2,858,1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反对票1,132,647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0,297,949股。同意139,165,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反对1,132,6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2,858,1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反对票1,132,647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郭昕、潘继冬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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