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2月28日(周四)召开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2月28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15:00至2019年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1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3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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