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2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8-009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
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菁先生、郑贵祥先生、王翊女士、刘文红女士、韩江春先生(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鼓励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鼓励长期价值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佳讯飞鸿;股票代码:300213)。
凡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含)以上并届时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增持期间内增持公司股票产生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个人资金予以补偿,若产生股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一、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产生亏损的定义
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员工在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含)后,如果2019年3月14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低于增持期间员工个人股票买入均价,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1 -2019年3月14日收盘价)补偿的股份数2
1 买入股票均价=(∑分时成交的量成交价)/总成交股数;
2 补偿的股份数为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和存续期内(2018年3月15日-2019年3月14日)每日持有公司股份数孰低为准,即:如在计算亏损日收盘前曾卖出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数低于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则补偿股份数为在此期间的历史最低持股数。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至计算亏损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为便于有效安排补偿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买入或卖出信息统一汇总,并在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买入或出售的股票具体信息(含书面证明材料)报送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如员工未主动申报登记导致遗漏补偿的,将不予以补偿。
3、计算亏损的时点
计算亏损的时点为2019年3月14日。
4、补偿方式与资金来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在增持期间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补偿金额也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5、补偿的时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2019年3月14日收市后一个月内完成对因本次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员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补偿日期顺延。
6、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含)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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