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恒顺众昇(300208)投资者
谢良lawyer
2018-06-25 18:22:09
  • 点赞
  • 89
  •   ♥  收藏
  • A
    分享到:
恒顺众昇(300208)投资者:

2018年4月26日,恒顺众昇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详情见投资诉讼网。

预计索赔条件有:
参照类似案例,恒顺众昇索赔区间或为:

在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3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卖出的推定亏损投资者(包括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