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对董事会个别议案投弃权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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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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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4-034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对董事会个别议案投弃权票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以 8 票同意、2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议案》,其中董事贾晓钰、独立董事贾彦龙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一、董事贾晓钰弃权理由

2017 年的会计重大差错调整存在着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第三方独立审计、法律意见的完整性是确保调整准确性的关键因素。若这些依据不够充分或不完整,可能导致调整的准确性受到质疑。

管理层认为上一年度正在申请恢复该项重大资产,这与本年度进行反向差错调整相矛盾。若管理层坚持认为应计提资产损失或核销该项资产,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资产已经损失。这意味着在决定计提资产损失或核销资产时,管理层需要依据充分的证据做出判断,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处理这类情况时,透明度、审慎性和完整性是至关重要的。涉及到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需要严格遵守,同时需要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估,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进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独立董事贾彦龙弃权理由

印尼矿权的矿证有效时间表述不一致;撤销令信息的传达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机构不对称,决策者知情晚;给印尼能矿部的延期申请还未得到正式回复;专门出资聘请,为公司和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供重要依据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至今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正式专项报告,在此情况下就决定要追溯到 2017 年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人认为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如果不慎,易给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以 4 票同意 1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基于公司提供的矿权相关决定书、法律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会计
差错”对 CIS 煤矿无形资产追溯调整到 2017 年度转销,对 JAYA 锰矿无形资产
追溯调整到 2021 年度转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2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审议
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上述鉴证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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