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ST中程资讯
2024-04-28 16: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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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3年,监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组织召开4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
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四)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
已披露的资料;并将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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