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和进行结构性存款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欣旺达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0号)的核准,欣旺达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800万股新股。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800万股,发行价格为9.90元/股。截至2018年3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18年3月28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8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3月28日,联席主承销商已实际收到欣旺达非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554,200,000.00元。
2018年3月28日,联席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8年3月29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8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54,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934,057.4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26,265,942.58元,其中新增股本为258,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68,265,942.58元。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公司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5月6日分别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9年5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00,764,043.43元。因短期内公司的募投资金不会全部使用,存在部分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进度超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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