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事项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现就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45号”文核准,舒泰神于2011
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2.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87,675万元。截至2011年4月11日,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
费用后的 83,629.625 万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开设的0200059009200006249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宁信会验[2011]0033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159.285万元,超募资金额
为61,031.285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3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德邦证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事项。上述增资事项已于当年完成。
2、2012年9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德邦证券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事项。2012年9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2,000万元首期股权收购款。(截至2014年底“注射用凝血因子X激活剂”项目尚未取得二期临床批文,根据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 1,000.00 万元,公司将无需再向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支付取得二期临床所有批文的股权转让款项2,500.00万元;同时,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应退还1,000.00万元保证金。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10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退还的保证金合计1000.00万元。)
3、2015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对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丰瑞”)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德丰瑞60%的股权。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德邦证券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事项。2015年9月,德丰瑞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2,530.00万元增资款。
4、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万元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以苏肽生计)和固体制剂(以舒泰清计)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购置生产车间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和生产设备 67 台(套)。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德邦证券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事项。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16.90万元。
5、2017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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