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6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7人,实际参加会议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物联科技生产基地项目议案》为了落实杭州市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杭州市发展规划各项政策举措的推进,并解决公司目前生产场地不足的问题,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业务的布局,以及提升公司的生产、制造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聚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科技”)拟在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物联科技生产基地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物联科技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签署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超出本次授权的事项,应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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