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3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8-124
债券代码:112791 债券简称:18翰宇02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翰宇药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
“长江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7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90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18翰宇02”为首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二、“18翰宇02”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8翰宇02”,上市代码为“112791.SZ”。
3、发行规模: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5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6.30%,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付息日:每年的11月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1月1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暂未跟踪评级。
12、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之第(八)项、《受托管理协议》第3.4款,“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属于重大事项。
翰宇药业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晓露、米东、吴中磊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董事会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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