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国雄)
纳川股份资讯
2024-04-27 0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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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翁国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翁国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在职研究生。1982年8月至1992年3月,任福建省财政科研所科员;1992年3月至1997年3月,任《福建财会》编辑室副主任(副科);1997年3月至1998年6月,任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部门经理; 1998年6月至2001年8月,任西藏林芝地区财政局副书记、副局长;2001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福建省财政厅监督局调研员;2004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福建省资产评估管理中心主任;2009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主任;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处级高级会计师;2022年3月至今,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3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及缺席的情形。由于召开董事会之前,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均就审议事项做提前沟通,了解并达成一致后再形成会议议案提请过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 2 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审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了审议;保持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联系,督促其按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确保公司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战略规划,对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布局出谋划策。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地调研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对公司财务管理提出了合理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我有效履行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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