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节能铁汉资讯
2018-08-08 17: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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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08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8-138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8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8日(周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7日下午3:00至2018年8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衡先生(由于董事长刘水先生因公务

不能出席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衡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14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19,124,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79,483,787股的44.708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4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05,790,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79,483,787股的44.1236%。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0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3,333,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79,483,787股的0.5849%。



3、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13,333,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79,483,787股的0.5849%。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1,019,124,074票。1,019,110,574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0票反对;13,500票弃权。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表决票13,333,671票,13,320,171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8%;0票反对;13,50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1,019,124,074票。1,019,110,574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0票反对;13,500票弃权。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表决票13,333,671票,13,320,171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8%;0票反对;13,500票

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丁明明、王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丁明明、王佳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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