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2017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深圳华汉基因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凤冈县茶心谷文化主题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各环节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17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与全年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少,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敏 麻云燕 刘升文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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