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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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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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 年,经
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 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40 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 年,永拓通过香港 FRC 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永拓所包括首席合伙人吕江、合伙人数量 97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 2023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
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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