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重庆礼邦药物开发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湖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广安凯特制药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凯斯特医药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上海衡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只楚制药有限公司、宁波天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顺劲医药有限公司、重庆福爱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澄迈瑞衡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重庆三禾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成都安瑞邦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烟台福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制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经理层之间职责权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的规范和高效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公司在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下设立了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此外,董事会还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细则。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为有效的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与相互制约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订了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人性化的员工管理制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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