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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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15: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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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福 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 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汪璐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被聘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人本人的同意。上述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汪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耿__________ 朱 姝__________ 熊文说_________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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